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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3-12-04 14:31:13 打印 字号: | |
  • 宣传现场(一)
  • 宣传现场(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制观念”精神,迎接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12月4日上午,杨陵区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我院干警向过路群众发放包括起诉指南、受案范围、诉讼风险、诉讼费用收取、执行风险告知书等内容的宣传单,同时耐心细致的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并对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作出了详细解答。针对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资料和展牌,进行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我院院长李俊甲表示,一定要通过法制宣传让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工作,同时要将法制宣传与人民法院法律服务有机结合,在服务中注重宣传,在宣传中延伸服务。

    此次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16幅,咨询人数300余人。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