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民工工资久未付 法院执行终解决
作者:杨陵区人民法院 陈涛  发布时间:2013-09-16 15:28:40 打印 字号: | |

    9月16日,室外骄阳似火,而杨陵法院的办公楼里孙强(化名)的心却清爽无比。孙强不断重复着:感谢法官,感谢法官!我的工人们终于拿到他们的血汗钱了。”

    2010年3月来自咸阳市旬邑县的孙强带着自己的同乡来到杨陵,承包了杨凌某公司的钢构及其它基建工程。施工期间,该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工程结束后,该公司下欠12.3元未付。该总公司负责人黄亮(化名)称,该工程是另外一合伙人于涛(化名)承包出去的,此工程款应由其承担,与他无关。为此孙强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后孙强胜诉。在申请执行后,我院执行法官前往该公司时,公司已人去楼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先后到银行、工商、车管所、房地产等多部门进行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杨凌某公司持有一块工业用地,正当法院准备着手查封时,却发现被执行人早已将这块土地进行了抵押。

    考虑到孙强所要工程款实际是为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执行法官通过各种途径与公司的一名留守人员取得联系,向其释法,并告诉其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通过此人与该公司总经理黄亮联系,告知孙强为了给农民工支付工资已向外借了几万元的高利贷。黄亮听后称因四川地震,其在四川开的公司损失严重,资金周转困难。愿意与孙强和解此事。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执行法官多次协调,被执行人某公司于9月16日履行了和解协议,孙强终于拿着工程款。

责任编辑:杨陵区人民法院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