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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法院联手 两案和解执行
作者:杨陵区人民法院 贾建鹏  发布时间:2013-08-28 11:32:35 打印 字号: | |

    8月26-27日,杨陵区法院干警连续蹲守,在咸阳渭城、乾县法院的配合下,和解执行两起案件。

    赵新(化名)、赵齐(化名)分别与高超(化名)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过乾县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高超应偿还两案借款共计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历经乾县法院、武功法院多次执行,均因被执行人长期逃避未能执结。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杨陵区法院执行。经查,被执行人高超做生意多年,民事纠纷较多,且居无定所,长期躲避执行。8月26日,杨陵区法院得知被执行人近期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后,立即安排人员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在被执行人已经转移了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干警调整思路,整夜蹲守,终于在8月27日早6时许找到被执行人。因被执行人在兄弟法院有其他案件,且考虑到其年近60岁,遂采纳其意见,没有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在乾县法院、渭城区法院执行局的配合下,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自觉交纳案款1.8万元,剩余案款限期清偿,并写有承诺书。两案顺利执行和解。

责任编辑:杨陵区人民法院 贾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