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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不断构建和谐司法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3-07-23 11:33:59 打印 字号: | |
  • 省院检查组检查立案信访工作
  • 立案窗口(八项职能)
  • 树立良好工作形象
  • 耐心解答
  • 安检及便民设施齐全
  立案信访窗口是法院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不仅是人民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更是人民法院构建现代文明法院的自身需要。近年来,杨陵区法院依照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从硬件建设、功能强化、制度监管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精心构建服务窗口,切实满足群众要求

  夯实硬件基础。新落成的立案信访大厅宽敞明亮,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调解室单独设立,布局合理,立案、收费、信访接待、导诉、调解等各种标识明显;立案信访窗口先后配备了新电脑,安装了电子显示屏,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放开庭排期公告、当事人诉讼须知、便民承诺等,配备了监控、安检门等安全保障设施,提升了立案信访窗口科技装备含量。大厅内设置了便民书写的桌椅、纸笔、老花镜、饮水机等设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

  加强队伍建设。第一,优化人员配置。选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担任立案庭负责人,抽调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调解经验的审判人员从事立案信访工作。第二,加强对立案信访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立案信访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制定《立案信访工作职责》,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全部在窗口办公并对在窗口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要求自觉做到着装规范,语言规范,举止规范。坚决杜绝出现“冷、硬、横、推”作风和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推行规范化管理。近年来,制定了《立案手册》、《信访首问责任制》、《诉讼指南》等十项规章制度,覆盖立案信访工作的方方面面,规范了立案具体操作细则,使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做到依法、及时、高效,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突出功能建设。紧紧围绕立案信访“八项功能”,多措并举推进工作开展。制定诉讼引导制度,实行半小时立案制;设置法律咨询查询窗口,抽调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足的干警,在庭前开展调解工作,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诉前阶段;设立司法救助基金,为无法获得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和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办理诉讼费减、缓、免交手续,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了判后答疑制度。规定全院所有案件的裁判文书必须附法律条文,在宣判、送达文书时,必须同时向当事人认真解释证据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以消除疑惑,力争使其胜败皆服;推行院领导接待制度,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畅通信访渠道,化解当事人诉怨;做好材料收转,及时处理回复。

         强化立案信访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将立案信访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向当事人了解对法院及工作人员的执法态度、工作作风、收费情况以及意见和建议情况,定期对工作情况、纪律作风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责任制处罚;将各项工作制度、收费规定等张贴在立案信访大厅醒目位置,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群众的监督。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