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在杨陵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徐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上却露出了久违的笑脸,两人握手言和:“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
张某与徐某曾是朋友关系,2009年5月,张某因经营资金不足而向徐某借款25000元,此款双方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和还款日期。后因李某多次要求徐某还款未果而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徐某归还借款并计付利息给徐某。因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13年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曾是朋友关系,遂希望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但徐某却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长期外出在外,执行法官多次到其家中都吃到了闭门羹。无奈,执行法官只有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徐某传至法院,后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分期归还欠款的执行和解协议,但徐某仅归还了第一笔欠款后,又失去了踪影,余下欠款逾期未还。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催促,徐某均以在外务工没有时间回来为借口予以推托,并扬言:如果法院在迫他还款,他就要和徐某同归于尽。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有效地消除徐某的对立情绪,执行法官除了在电话中多做徐某的思想工作外,还想方设法找到其妻子,争取到了其妻子的理解与配合,通过其妻子的劝说,徐某的对立情绪慢慢缓和下来。
执行法官依然没有放弃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此纠纷的想法,遂多次通过电话与徐某沟通,从情理法角度劝说服徐某应该珍惜其与张某光的朋友情谊,而且做人应该讲诚信,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与此同时向其分析利弊,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劝说,徐某表示会与亲戚商量想办法尽快还款。
6月6日,张某、徐某以及其亲戚杨某一起来到法院,经协商,徐某一次性支付张某本金20000元,利息以及其它费用张某表示自愿放弃。此案执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