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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3-05-28 14:07:11 打印 字号: | |

    5月27日下午,杨陵区法院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经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选任的12名人民陪审员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参与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66件,调解率达92%,没有超审限、改判、上访和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

    该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主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专兼结合,保证陪审工作实效。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及时培训、重点辅导和参与诉讼活动,确保有效参与矛盾纠纷解决。庭前主审法官将案卷材料交人民陪审员审阅,使其初步了解案情;庭审中由人民陪审员适时补充询问质证;庭后合议时由其充分发表意见,寻求法、情、理的最佳结合点,确保发挥陪审作用。二是注重发挥优势,及时有效调解。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民风民俗等优势,将婚姻家庭、邻里、涉农纠纷等案件列入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范围,由人民陪审员出面组织调解,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三是注重延伸功能,对前来诉讼的群众,由人民陪审员提供法律咨询,告知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方便群众诉讼。四是注重廉政监督。由人民陪审员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法官履职自律情况的反映,及时提醒干警,做到警钟常鸣。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