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上午,由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彬带队并主持的全市法院执行业务培训会如期在杨陵区人民法院举行。
按照市中院《关于分片举办执行业务培训的通知》要求,兴平市法院、武功县法院、杨陵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上,王彬副局长首先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业务培训班学习内容。市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卢玎处长辅导大家学习了修改后民诉法有关涉执行内容,再次集中学习了省高院关于执行工作“三项制度”即《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执行实施案件审查监督规定》、《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规定》。最后,王彬副局长强调了警车使用等有关执行工作纪律。通过集中学习,参会干警纷纷表示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规定,熟悉了“三项制度”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是市中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部分。通过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执行制度,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效率与质量双提升,规范执行行为的同时,最大化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