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一起长达一年的上访案件在杨陵区法院的主持协调下得到妥善处理。
2011年12月原告吴某称其2001年在被告公司因工受伤,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30余万元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但由于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且已过诉讼时效,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支持。该案在立案前原告就一直在政府部门上访,在我院审理过程中原告意识到自己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无法胜诉时,情绪激动一直不配合法院调解,反而继续在政府部门多次上访。考虑到原告身患重病经济困难的特殊情况,办案法官改变调解思路,在依法判决后继续给被告公司做工作,让其考虑到原告曾为其工作,以人道主义救助的方式支付原告经济救助款两万元。原告领到判决书和两万元救助款非常感激,他想不到一件败诉的案件法院还能继续为其争取救助款,当即写下承诺书,表示息诉服判,不再上访。
这是杨陵区法院在当前维稳工作中,拓宽思路,创新方式,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统筹化解纠纷,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功化解上访案件的一件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