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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迅速,工作扎实,效果良好
杨陵区法院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作者:杨陵区人民法院 孙国萍  发布时间:2012-07-06 16:52:34 打印 字号: | |

    2012年7月5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矛盾激化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法官不辞辛苦的努力下,得以调解解决。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11年8月,原告在给被告盖房粉刷时受伤,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后经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40000元了结此事的矛盾调解书,并已按协议实际履行。后原告以其又多次住院治疗医疗费较高为由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撤销双方所签矛盾调解书,由被告赔偿医疗、伤残等费用共计12万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2年6月30日因病去世,亲属情绪激动,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要抬尸体去被告家,矛盾一触即发。主审法官立即向主管副院长汇报了此事,该副院长当即向院党组作了汇报,院党组迅速决定,由该副院长亲自带领办案法官和得力干警投入到调解工作中,他们奔波于当事人之间,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一方面与原告亲属摆事实、讲法理,使其情绪得到控制,一方面与被告谈人情、讲情理,要求其给予补偿。7月3日从早晨上班到中午2点多,未喝一口水,未吃中午饭,一直做双方思想工作。由于原、被告双方家庭经济情况都比较困难,原告在该村属于低保户,儿子说自己没钱安葬父亲,被告也因盖房借有外债,实在拿不出较多的款项。鉴于此种情况,法官们又调整工作思路,提出了被告拿出一部分,民政救济一部分,原告方让一部分的调解方案,得到了乡村干部的大力支持,原被告双方也表示同意,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已履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杨陵区人民法院在此案中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杨陵区人民法院 孙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