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下午,杨陵区召开庆祝建党91周年表彰大会,杨陵区法院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这已是我院连续三年获此殊荣。同时,院党组工作得到区委肯定。
2011年以来,我院积极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使全院干警树立创优信心,强化敢于争先、勇于争先、善于争先的意识,把争先创优作为推动法院建设的突破口。
一、把“争先创优”与建设学习型法院相结合。我院建立了图书阅览室、党员活动室,加强了法官、书记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安排法官、书记员到高院、中院学习,加强交流;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加强形势政策学习、法治理念学习、法律业务学习、综合知识学习等,建立健全每周四上午集中学习制度、每月评比通报制度,建全方位、多层次、全员化学习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才资源的潜能,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学习活动蔚然成风。
二、把“争先创优”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今年我院根据上级党委和法院的工作部署,先后开展了 “审判质量效率年”“法庭五进”活动,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法文明、法文化为载体,按照“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总体要求,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对当事人的责任心和关心爱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针对辖区涉及婚姻、继承、债权债务、侵权赔偿、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不断出现的实际现状,我院建立以民事审判法庭为指导,司法所为依托,乡(镇、办)民调委员会为骨干,村组民调委员会为基础的乡(镇、办)、村、组三级民调网络;积极开展“审判服务进社区”活动,在镇(办)设立法官工作室和巡回审判点,在实施便民措施,就地解决民间纠纷的同时,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官接待等活动,提高当地居民遵纪守法意识。结合本院实际,我院还制定了《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试行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将调解结案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在审理中,邀请人民调解员到法庭或法官工作室,在协助审判人员调解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比如,冷却降温法。针对一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情绪冲动,在调解过程中不能够保持冷静、平和的心态,法官办案时不是一味求快,而是通过冷却降温的方式,给双方当事人一定的时间进行反思和交流,待双方都冷静下来再组织调解,促使调解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比如,情理交融法。对于抚养、赡养等家庭纠纷案件,法官们在向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的同时,侧重运用真情感动双方当事人,同时唤起双方当事人的感情,使他们互谅互让,最终圆满地解决纠纷。
三、把“争先创优”活动与为民司法相结合。我院为确保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从立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入手,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实施司法救助的若干意见》。意见中规定,只要符合减、免、缓交诉讼费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批准。在办理过程中,实行三统、四优、五到位,即统一立案,统一审理,统一执行;优先受理、优先采取保全措施、优先实施救助(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全免)、优先执行;领导关注到位、审理程序到位、个案监督到位、强制执行措施到位、执行后财物交付到位。
为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问题,我院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坚持感化和教育结合,法治与德治并重的司法理念,把涉法信访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庭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理涉法信访案领导小组,处理涉法信访接待室,设立专人负责日常接待。每周二为院长接待日。领导接访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接访相结合。情况复杂,情绪激化需要及时接访的,由信访接待转达院长立即接访。充分发挥公、检、法联席会议作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甄别、交办、协调、督促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问题“阳光”处理,做到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感情事理上“三不欠”。为做好超前防范工作,确保涉法信访案件零越级、零积压、零反弹目标的实现,采取“下访、电访、接访、办访”4项措施,把信访苗头、越级苗头、重访苗头化解在基层。
四、把“争先创优”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我院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抓好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公开办案制度,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有效手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配之以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问责制,重新修订、规范整理制度汇编,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实现了“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现代司法理念。
我院通过实行“争先创优”“五个结合”,有效促进了法院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司法廉洁、严明公正”的建设,使我院各项工作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