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焦点图
区文明委调研指导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26 14:27:46 打印 字号: | |
  • 党组书记、院长李俊甲讲话
  • 党组成员、副院长侯虹刚代表我院汇报上半年创建工作
  • 座谈现场(一)
  • 座谈现场(二)
  • 座谈现场(三)
  • 副院长侯虹刚(左)与区文明办副主任王川阳(右)交谈

     2012年6月26日上午,区文明委一行三人到我院调研指导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侯虹刚陪同下,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图书室、干警活动室等场所,随后与我院中层以上干警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副院长侯虹刚向调研组汇报了我院上半年文单位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我院文化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幻灯演示。文明办副主任王川阳就我院如何继续深入开展好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提出了具体建议。

    调研组认为,杨陵区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重视,工作得力,创建气氛浓厚,特别是民事调解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成绩突出,希望在以后的创建工作中,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创建工作推向新的更高的水平。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李俊甲强调,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审判业务和文明创建的关系,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二是处理好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的关系,二者要并重,硬件建设要为软件建设服务,真正体现文明创建的意义。三是要处理好活动和教育之间的关系,创建活动要丰富,通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和职业修养,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