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增强法官责任心,2012年5月22日,杨陵区法院制定案件督办单,对今年1—4月所有未结案件进行督办,明确每名法官所办案件的审理、执行期限,并对剩余期限进行提示。
今年以来,杨陵区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明确了案件评查的实施主体、基本原则、范围途径、标准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实行一案一评。对案件的立案、排期、送达、保全、开庭、结案、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时限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尤其对庭审全程进行监督和评查,使法官对立案及审判执行后每一个环节更加上心,法官通过严格的程序,也使当事人更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