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巧执行击中老赖软肋 十年纠纷圆满化解
作者:杨陵区人民法院 贾建鹏  发布时间:2012-05-21 10:33:45 打印 字号: | |

    2012年5月21日,随着被执行人邢某将剩余案款18万元主动汇至杨陵区法院执行专户,我院执行的杨凌某制药有限公司与中国某大学科技实业(集团)总公司、邢某、褚某等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圆满执行结案。

    杨凌某制药有限公司与中国某大学科技实业(集团)总公司、邢某、褚某等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纠纷一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中国某大学科技实业(集团)总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刑某有房产一套可供执行。但在事后的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江苏省南京市,评估、拍卖程序进展缓慢,而且受楼市客观行情的影响,拍卖陷入了僵局,无人报名参加竞拍活动。为尽早使申请人权益得以实现,我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中国某大学科技实业(集团)总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中国某大学可能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况。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我院初步审查了有关材料之后,依法向中国某大学发出执行听证通知书,拟通过执行听证程序决定是否追加该校为本案被执行人。因被执行人邢某系该校退休职工,且早年参与学校兴办企业的经营,故与该校一直保持合作。嗣后,在中国某大学的督促下,被执行人认识到债务无法否认,故主动要求执行和解。我院在充分尊重申请人意见的基础上,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和解的平台。最终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三天之内,分两次将案款118万元打入我院执行专户。双方当事人因技术转让合同诉讼了10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执行工作需要强制手段,但更需要执行法官发现机会,巧执行。本案的顺利执结,再次为我院执行工作开拓了新思路,在强制措施的背后,需要不断思索,只要执行方法得当,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编辑:杨陵区人民法院 贾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