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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发布时间:2012-05-15 10:31:44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规范和全面推进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2012年5月15日,杨陵区法院结合实际,建立了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评估要求,必须立足区情,凡是按规定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案件,未经评估不得作出判决或执行。要把评估结果作为办案的重要依据,统筹考虑发展与稳定、整体与局部以及不同利益和各方面的关系,审慎作出判决或执行。

    评估范围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案件,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工、企业破产、商品房买卖群体性案件等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案件。

    评估最后要求,要扎实推进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坚决避免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切实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