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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检查组莅临杨陵区法院检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
作者:杨陵区人民法院 贾建鹏  发布时间:2012-02-24 16:29:32 打印 字号: | |
  • 汇报现场(二)
  • 检查现场
  • 省高院执行局高长生副局长讲话
  • 党组成员、院长李俊甲对我院执行工作提出要求
  • 党组成员、副院长侯虹刚代表院党组汇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开展情况
  • 汇报现场(一)

     2月23日下午,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高长生带领检查组一行5人,对我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进行检查。杨陵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代方昌、杨陵区法院党组全体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首先由副院长侯虹刚代表院党组对我院2011年度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做了汇报,并就开展反规避执行和执行威慑措施落实情况谈了我院的做法。检查组从综合工作、执行案件办理、执行申诉信访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考核,从执行“三项制度”落实、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阅卷、当面征求当事人意见等方面做了重点检查。高长生副局长对我院执行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尤其对一把手能够担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和执行中心主任高度赞扬。最后,党组书记、院长李俊甲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要求执行局全体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

     2011年,我院受理执行案件196件,执行标的2112万元,执结196件,结案率100%,执结标的2082.4万元,其中执行和解结案147件,和解率75%,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件。程序结案严格 “四查”标准,做到了告知且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执行信息录入率达100%,无执行申诉信访案件。

责任编辑:杨陵区人民法院 贾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