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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法院2011年第2季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1-08-01 08:35:31 打印 字号: |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我院结合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部署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从今年第二季度审判工作中反映的情况来看,我区的治安状况总体较好。全院第二季度共受理各类案件267件,比去年同期下降6.29%。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均呈下降趋势,但刑事案件有所上升,共收案23件,与去年同期比上升1.78%,犯罪类型主要为交通肇事、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毒品犯罪等。

    在本季度发生法律效力刑事的判决中,共受理刑事案件13件,审结11件,结案率84.62%,同比上升个1.1个百分点,判处犯罪分子5人,涉及青少年犯罪的3人。其中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判处1年以下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拘役1人、缓刑2人。

    从审理的各类案件中可以看出:一是危害社会治安刑事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二是传统型犯罪如抢劫、故意伤害等案件一直呈多发态势,共同犯罪案件居多。三是未成年人犯罪量增多。针对上述情况,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而积极开展审判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今年,我院继续保持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执行刑事证据规则,继续加强与侦察、公诉等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假释帮教一体化”和社会矫正工作,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题。2010年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我院“无执行积案法院”荣誉称号,2011年我院已掀起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热潮,力争走在全省法院前列,率先实现创建目标,从根本上消除执行案件积了清、清了再积的现象。

    三、积极开展民事案件调解,大力疏导化解各种纠纷。 2010年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成绩喜人,调解率为79.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9个百分点。二季度我院民事调解工作势头良好,调解结案率达95.8%。一是灵活调解方法。因案、因人创造调解方法,通过抓人民调解、抓立案前调解、抓送达诉状副本调解、抓就地调解、抓庭前调解、抓庭审调解来开展调解工作,促使调解率不断提高。二是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发挥两大调解的最大效能。今年3月初,我院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简单民事案件,引导当事人到诉前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跟踪调解。截至目前,诉前调解工作室受理案件31件,已成功调解8件,撤诉6件,进入诉讼10件,跟踪调解7件。三是区人大领导和代表关注民事案件调解工作。5月初,就案件庭审及调解与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区人大领导充分肯定了我院调解工作。 6月初,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我院《开展民事案件调解,促进民事纠纷化解》工作报告,委员对我院民事案件调解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法院的调解工作效果明显,使一大批民事纠纷得到了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主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院继续加大对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法院信息》宣传典型调解案例,利用省、市、区法院网、杨凌电视台、杨凌时讯、杨凌示范区公众信息网、杨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宣传我院调解工作,构建和谐音符。今年3月,杨凌电视台专程报道我院诉前调解工作室工作,杨凌示范区公众信息网、杨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分别报道我院民事调解工作,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求。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变上访为下访,变上访为约访,主动服务群众,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从初信初访入手,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案件3件,同比下降35.3%,3件信访案件也已处理完毕。

    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是我院加强综治工作的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具体来说,我们的做法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组织声势浩大的集中宣判大会,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在刑事审判中,我们积极组织声势浩大的集中宣判大会,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在民商或其他案件的审判中,我们通过组织集中宣判,对当事人和其他旁听人员进行最直接的法制教育。 第二、通过具体的审判活动,寓教于审。主要通过法官的开庭、主持调解、执行等具体审判活动,将公正执法的观念传达出去,展现法律的威严,从而起到法制宣传的作用。 第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为了让更广大的群众提高法制意识,我们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挑选一些影响大、有教育意义的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

    我们虽然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不错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难题,主要有:

    第一、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民间纠纷的总量不断增长,纠纷类型日益复杂,民间纠纷调解的任务日趋繁重。

    第二、在少年法庭审判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审判业务繁忙,审判人员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专门对未成年人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学等相关知识作更深的了解,在掌握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效果。二是尚未建立与社会各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未成年人犯罪有自身、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原因,要预防未成人犯罪,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一起构筑未成人犯罪预防和犯罪后帮教工作机制。

    第三、在处理涉法上访、信访问题上,仍存在反复信访、投诉和失实信访、投诉的现象。这主要是一些群众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对案件的处理程序不了解,更有的是因为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矛盾尖锐,有些当事人为达到目的,意图造成舆论压力左右法院的公正裁判而缠诉,但也反映出有的审判人员在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在处理案件中没有注意宣传法律、行使法律释明权,对执行程序没有完全公开,对当事人态度冷硬。

    第四、规范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行工作中存在很大的灵活性和随意性,执行中需委托核价部门和拍卖部门协助,造成执行时间较长,造成当事人对法院的处理结果有意见。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