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我院《开展民事案件调解,促进民事纠纷化解》工作报告,委员对我院民事案件调解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法院的调解工作效果明显,使一大批民事纠纷得到了化解,希望今后民事案件能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经投票评议,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杨陵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民事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这一原则,更新司法理念、调整诉讼格局、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审判结构,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民事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民事案件调解率不断攀升,2010年达79.9%,今年1-5月,民事案件调解率超过95%。
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先后组织业务骨干到调解先进单位旬邑县法院、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三桥法庭学习调研;邀请全国优秀法官西安市霸桥区法院屈蓉同志到我院为全体干警传授调解经验,拓宽法官干警的思路,提高干警对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二、紧密结合实际,运用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结合实际,因案、因人而异,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如 “感情感化调解”法、“冷处理”法、“借助外力法”、“情法交融”法、“背靠背”法、“法律、法规灌输法”、“调解与判决后果利弊对比法”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五心”(即爱心、公心、耐心、善心、细心)“六抓”(抓人民调解、抓立案前调解、抓送达诉状副本调解、抓就地调解、抓庭前调解、抓庭审调解)来开展调解工作,促使调解率不断提高。
三、加强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结合,创新调解机制,建立民事纠纷大调解格局。 一是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小额债务等简单民事案件,引导当事人到诉前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调解未果再进入诉讼程序,跟踪调解。二是在五个乡镇建立法官工作室,每周四上午接待来访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民间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