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1年3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在杨村乡刘家堡村委会公开审理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张昌社盗窃一案。
允许旁听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书 记 员 彭 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