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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寒冬送温暖
作者: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贾建鹏  发布时间:2011-01-30 08:46:32 打印 字号: | |
执行干警送案款

    2011年1月27日下午,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周至县哑柏镇裕盛村申请执行人家中将案款32000元现场发放。

    申请执行人卓宝亮与杨陵区李台乡北崖底村民委员会侵权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请求执行案款42000元。因被执行人作为集体经济组织,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申请人利益未能及时得到保护。在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过程中,杨凌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多次就该案同乡、村有关领导多次沟通,阐释法理,最终双方均同意在法院主持下执行和解。在经过一系列工作之后,双方当事人以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36500元执行和解,并及时履行。考虑到申请人行动不便,执行局负责人带队前往申请人家中,现场发放剩余案款32000元。杨陵区法院执行局为申请人考虑的举动,赢得了该村群众的一致称赞。

    2011年,杨凌法院执行工作将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展开,一切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把工作做细、做实,进一步巩固清积和创建成果。

责任编辑: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贾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