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院表彰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杨陵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在省高院、市中院、区档案局的正确指导下,杨陵区人民法院本着“对案卷负责、为审判服务”的原则,创新机制、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主动服务,使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杨陵区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使档案管理规范化。多年来,杨陵区法院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发展。成立了以院长李俊甲为组长,副院长侯虹刚、朱文斌为副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经常过问档案工作,促进了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使档案管理专业化。区法院先后多次组织档案人员多次组织档案人员到省、市、区档案工作优秀单位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参加地方和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不断更新、充实业务知识,提高实际工作水平,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了档案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
三是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使档案管理标准化。对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倾斜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为档案库房购置了密集架8列16组,安装了金属防盗门、防盗窗、监控探头、防尘窗帘,同时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灭火器等办公、维护设备,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
四是完善制度,科学管理,使档案管理制度化。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档案查借阅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工作人员职责》等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悬挂上墙,使档案工作的开展有章可依,有据可查。认真落实《档案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及考核严格按照制度、法律进行管理。
五是围绕中心,主动服务,使档案管理科学化。档案管理人员围绕审判中心工作,积极开发档案资源,变管理型为服务型,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编研和开发,完善检索体系,编制了《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等专题资料。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效能,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对符合查档条件、持有合法手续的利用者,提供高效、便利和热情服务,真正做到科学化管理。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档案管理部门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院党组的领导和全院干警的支持配合下,继续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地完成各项档案工作,争取今后的档案工作再创佳绩,为法院审判改革提供科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