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杨陵区人民法院用“三个文明”努力树立人民法院亲民形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是最公正、最文明、最讲理的地方。
一是用语文明。要求全体干警在接待当事人立案、开庭及执行等各个环节做到用语文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不良现象。
二是接待文明。要求全体干警接待当事人不但要用语文明,而且对待当事人要来有迎声、去有送语,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
三是着装文明。要求全体干警在工作期间一律着制式服装,司法警察一律着警服,以整齐、严谨的精神面貌提升人民法院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