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杨陵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
作者: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贾建鹏  发布时间:2010-08-31 19:03:53 打印 字号: | |
  自今年4月份,全国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以来,杨陵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群策群力,积极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

  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是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举措,是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从源头上预防执行积案的产生,改变执行案件“累积-清理-再累积-再清理”的被动局面,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推向深入,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 “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力争在年内实现五项目标:一是在执行期限内,案件结案率达100%;二是在执行结案中,执行实际到位率达到75%以上;三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结案符合法律规定;四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申请执行人满意,涉执行信访大幅度下降;五是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落实到位,涉府、涉国企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终结。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杨凌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我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领导小组,院内其他部门联动作战。为此,我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院党组书记、李院长亲自担任指挥中心主任,指挥中心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接到线报后第一时间到达执行现场。如4月19日晚10时40分,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本区被执行人王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回家后,10分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了被执行人,当晚凌晨1时30分将案件执结。同时,紧紧依靠区委政法委的领导,继续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法院、公安、检察、工商、国土、房管、税务等部门协同作战,全力打造杨凌良好的执行氛围。近日,我院又成功执结群体性案件32件,有力地推动了“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的开展。

  目前,通过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开展,我院执行结案率已经达到63%,实际执结率为92%,有力的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未能执结的案件,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严厉打击有能力而不履行或者故意逃避债务的“老赖”,净化我区社会投资环境,为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贾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