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至30日,杨陵区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群体性案件32件,从而使案件执结率达到63%,实际结案率为94%,有力地推动了“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的开展。
今年,困扰我院执行案件结案率不高的因素主要是杨凌光泰实业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我院共受理此类执行案件46件。因被执行人已经处于歇业状态,法定代表人长期无法联系,而且在案件诉讼阶段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进入执行程序后无可供立即变现的财产。考虑到案件涉及面广,关系到购房人的生活问题,我院党组多次研究,由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挂帅,统一指挥,制订了三套执行预案。在经过财产查控、悬赏公告执行等一系列措施后,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主动请求和解。经过我院执行干警3天的努力,46件案件中32件成功和解,并现场兑现履行完毕。
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是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举措,是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我院将群策群力,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灵活执行方法,巧用执行措施,力争早日进入“无执行积案法院”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