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就是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审判工作,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要把法院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要从讲政治认识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高调解能力、坚持司法为民等方面提高人民满意度。
一、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的第一要务,我们要努力完成好第一要务,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在刑事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一定要体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案件受理后首先考虑的是调解,力争全过程和谐司法,对每件案件要想方设法调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调动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促进“官民”和谐,畅通“官民”关系。执行案件要切实提高案件实际到位率,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无法履行法院判决,应积极引导双方和解,多方争取,筹集司法救助基金,让那些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而申请人又急需用钱的案件得以解决,绝不能让法律文书变成一纸“白条”。只有扎实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公正、公平、合法、合理地解决矛盾纠纷,才能让涉诉群众及全社会尊重法律,增加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最终实现五个目标:1、力争使全院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2、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0%以上;3、执结率达到85%以上;4、案件的优良率达到96%以上;5、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二、加强学习,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我们要不断加强干警学习,大力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把理论学习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掌握“管用的理论”,寻求治病的“良方”。把业务考试、庭审观摩、办案技能竞赛、法官论坛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岗位交流;通过学习打造一支理的清、讲的透、群众服的法官队伍,对哪些业务水平不高,不能胜任审判和执行工作,久拖不决、久拖不执,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干警,坚决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法院干警的作风关系着法院形象,影响着司法的公信力。我们要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构建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管理长效运行机制来规范干警行为。在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教育干警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变上访为下访和约访,公正执法、阳光司法,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严禁个别干警对待群众和当事人态度生硬、说话欺人、办事冷漠,切实克服“衙门”作风。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群众来法院参加诉讼,第一个遇到群众的干警要负责引导群众,积极联系办案干警,绝不能让群众多跑冤枉路,要在全区六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法官工作室,在每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聘请一名廉政监督员,在每个村聘请一名联络员,深入一线解决群众诉求。
四、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我们要采取多方面措施,通过杨陵电视台、杨凌时讯和区法院网站等传媒宣传法院工作,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法院审判工作,我们要有更多的案件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去开庭;认真倾听旁听群众对裁判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定期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和乡村干部、群众代表到法院参观、旁听案件审理,运用办案平台,充分向群众宣讲法律,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在今年8月至10月进行二次刑事案件集中宣判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在10月底前进行三次大型法院诉讼咨询宣传活动,对所有的行政村和驻区企业、大中专院校进行走访,征求意见,针对提出的问题有的放矢,认真加以整改。
从现在开始,我们全体干警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心思用在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上,把精力用在司法为民上,把智慧用在解决问题上,坚定信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鼓干劲,出实招,通过扎实而有效地工作,赢得诉讼群众的信任,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