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杨陵区人民法院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新时期工作主题,大力加强法律“五进”活动,已先后外出开庭4次,取得了较好效果。
我院近期分别在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和神果路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董某某抢劫、抢夺案件(董某某犯抢劫、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白某某、魏某某盗窃案件(白某某、魏某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当庭审理当庭宣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旁听群众和师生近千人,征求旁听群众和师生意见百余份。旁听师生和群众对我院将案件外出开庭非常欢迎,纷纷表示希望法院能有更多的案件外出开庭,不但使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惩处,也使旁听群众受到了生动的法制教育。
法院“五进”活动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通过法庭“五进”,能够将法院案件审判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阳光审判”,也能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并受到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