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疯狂流窜盗窃数十起的以陈×为首的团伙盗窃案随着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维持杨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而尘埃落定,十名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自2007年起以陈×为首的十名犯罪分子先后在杨凌、扶风、宝鸡、武功、岐山等地流窜盗窃78起,盗窃物品涉及电脑、摩托车、手机等,数额特别巨大。杨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法判处10名被告13年6个月、11年、9年等不同刑罚。后三名主犯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依法予以维持。
十名犯罪分子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正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同时也为那些企图通过犯罪手段获得金钱的人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