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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法院支持蔬菜大棚建设
  发布时间:2009-11-30 14:00:00 打印 字号: | |
    2009年8月20日上午9时,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甲同志与副院长曹甫生同志带领相关同志深入到所帮扶的揉谷乡陵湾村津广莱果蔬专业合作社大棚地头,查看了每个大棚建设情况,指出当前雨天较多,合作社一定要及时对大棚进行保养,及时解决排水问题,确保大棚安全,并决定,向津广莱合作社无偿捐助人民币3000元,合作社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大棚已初步建好,8月20日可进入栽苗阶段,现3000元已拨付到合作社,大棚已开始菜苗栽种。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