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杨陵区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一起公司煽动员工群体闹访事件
  发布时间:2009-11-30 11:07:26 打印 字号: | |

    2009年10月19日上午约45人打着横幅聚集我院门口,我院领导立即安排干警控制局面。经询问,他们自称是杨凌某公司员工,说法院查封公司的大楼,他们没有饭吃,我院即要求他们选出代表与法院进行沟通,代表们谈到,法院查封了该公司办公楼,他们受管理人员指使聚众到法院以讨要工资为借口要求法院解除查封,我院领导和执行干警给代表们耐心的作以解释,指出法院依法查封公司办公大楼是因该公司下欠4家单位款项510万元(未含利息)法院多次执行未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出面,也不拿出解决办法而导致。经过同代表两次沟通,聚集人员于下午四点主动撤离。

    10月20日上午9时被执行人再次组织约40人在法院旁公路边打着横幅,向法院施加压力,要求法院解除对其公司办公楼的查封。鉴于他们的行为影响到人民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妨碍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立即组织人员将其横幅没收,再次建议其选派代表进行沟通,但聚众人员态度恶劣,部分人继续煽动,阻碍正常工作的开展。为防止事态扩大,我院对进行煽动的5人强制谈话。经查,是被执行人仍旧企图以闹访的形式迫使法院解除查封,以“不到法院,不发工资”为要挟,组织他们聚集闹事。通过谈话教育,5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其行为做出深刻检讨,并作出书面保证,保证以后不再有过激行为。鉴于他们是受人指使,且公司负责人承认了错误,表示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并承诺分期履行债务。经过我院的批评教育,由其公司负责人带回。

    在这次闹访事件中,我院党组及时启动处置执行案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事态予以平息,成功处置了闹访事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交易是法院的职责,该公司欠款500余万元不予支付,法定代表人拒不出面,不拿出解决纠纷的办法,竟然采用错误的手段,以闹访形式为要挟,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其性质是恶劣的,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